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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进入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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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09:5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春节前,江苏省科技厅官方网站相继发布2017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通知,推出科技计划项目共计6大类,其中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4类项目,企业参与度会较大。项目申报工作将于3月15日截止,目前项目申报进入关键阶段。现由江苏省(宜兴)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对上述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关键点进行一一解读,供大家学习和对标,以确保项目申报的时效性、针对性和专业性。

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

企业研发机构
龙头骨干企业(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建设


  • 重点支持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苏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江苏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
  • 省政府科技创新“四十条政策”发布之后新引进并在我省注册的龙头骨干企业(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填写申报书,经专家评审,原则上依据引入核心技术和核心研发团队的创新水平、研发机构投入规模等,给予分期分档支持。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能力提升


  • 重点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百企示范”,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研发机构,依托“985”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究平台,“离岸”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以整合一流创新资源,主动介入国内知名科教单位承担的国家级前瞻性技术研究项目,开展未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和重大目标产品研发等,研发国际标准,取得国际专利。

  • 申报企业应建有国家级研发机构,相关产品年销售额30亿元以上并有盈利;2年介入国内知名科教单位承担的国家前瞻性技术研究计划,签订共建协议,企业有一定的前期投入;新建研发场所原则上应在相关高校院所,且相对集中,新增投入≥5000万元。建设期间不给予省拨经费,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给予≤800万元省拨经费后补助。
  •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推荐不超过2项。
  • 对能源环保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企业研发机构,本年度继续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2014年-2016年期间创新能力提升和运行绩效进行评估,依据其研发绩效,择优给予50-100万元一次性后补助。

    基础性公益性科研基地(略)

    创新服务载体与平台
    (略)

    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高新园区专题组织项目(A类)


    突出高新园区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阵地,以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一区一战略产业”为导向,采取省地联合招标和限额申报等方式,主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创新资源,加强前瞻性部署,带动高新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高端攀升,打造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

    产业创新国际化项目(B类)


    突出更大力度支持“引进来、走出去”,以形成江苏未来发展战略新优势为导向,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吸引海外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来苏转移转化,努力在若干领域实现重点技术跨越;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开发标志性重大战略目标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


    面上择优项目(C类)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重点支持高附加值的核心单元、关键材料和重大整机,打通科学技术到产业经济发展的通道,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 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有一定技术成熟度,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
  • 项目须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高价值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尤其鼓励拥有PCT专利,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 项目须有明确的目标产品,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批量生产销售或重大应用示范。


    特别提示: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 2016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 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
  • 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并且实现盈利。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
  • A类项目的申报企业为在省级以上高新区(含筹)注册的企业,省地联合招标项目具体要求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经费支持
    资金支持综合运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和后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三种方式。

    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按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等三类项目组织。

    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
    支持重点


    加强战略高技术前瞻部署

    战略新材料、智能机器人、未来网络与通信、集成电路、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能源、节能减排、制造业信息化、文化科技创新等领域;

    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

    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有企业以及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项目。


    优化区域产业创新布局

    形成“一区一战略产业”、 “一县一主导产业”、 “一镇一特色产业”布局;

    强化产学研联合和人才导向


  • 优先支持在地方财政前期资助项目成果基础上开展深入研究的申报项目及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申报项目。
  • 优先支持第四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2016年度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参赛项目。

    组织方式
    重点项目

  • 原则上只面向指南十大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领域、重点支持方向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方向。
  • 由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等,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申报。
  • 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承担1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200万元。

    竞争项目
  • 面上引导、竞争择优;
  • 省资助经费一般≥120万元。

    申报条件(部分)
    申报企业原则上须为近三年享受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含研发项目已备案)的企业。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的占比不低于50%。

    项目指南(环保领域)
    产业前瞻技术研发


  • 高性能膜材料

    1051 面向海水或高盐工业废水脱盐的高性能膜材料
    1052 面向能源清洁利用和环境减排的气体分离膜

  • 高效能源

    1094生物质发电、供气、供热及液体燃料等关键技术

    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 节能减排技术

    2051 工业废气高效洁净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2052 工业废水、工业用地中有机毒害物与重金属污染物消减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2053 低碳、低硫氮污染高效洁净燃烧技术
    2054 绿色循环制造与清洁生产技术
    2057 新型余废热提质与规模化高效利用技术
    2059 新一代高灵敏智能化环境监控与预警关键技术

    现代农业项目(略)

    社会发展项目
    支持重点

    重大科技示范

    在生态环境、水处理产业创新保障体系、公共安全、智慧城市、大健康产业、生殖健康和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


    临床前沿技术(略)
    医药(略)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申报条件及组织方式


  •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300万;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 1。
  •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50万,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1:1。
  • 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 项目实行限额推荐。


    项目指南(环保领域)


    重大科技示范

  • 1001 基于互联网与大数据融合的智慧环保科技示范
  • 1002 水处理产业创新发展科技保障体系研究及示范

    按照《共同推进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创新发展合作计划(2016-2020年)》的要求,依托宜兴环保装备产业集群优势,面向水处理产业高端发展需求,以污染物超低排放、能源化、资源化为导向,研制节能高效智能水处理技术能效评估规范,研究建立典型水处理装备质量监督检验核心效能和标准检测技术体系,研究建立重点水处理装备标准化库,并开展典型水处理装备标准化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研制新时期水处理行业高端服务业质量管理规程,力争成为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或技术规范,为引领我省水处理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做出贡献。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其它社会发展领域——生态环境

    4411  水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412  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413  土壤污染诊断、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414  卫星遥感技术在土壤环境监管中的应用研究
    4415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416  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支持重点
    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 支持企业面向以色列、芬兰、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等全球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国家或地区,围绕江苏产业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或技术转移,优先支持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
  • 重点落实我省与以色列、芬兰、加拿大(安大略省)、澳大利亚(维州)、英国、捷克及(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
  •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原则上省资助经费每项≤1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比例≥2:1。

    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 支持引进海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及跨国公司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 支持省内专业性对外科技服务机构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开展跨国技术转移业务;
  • 支持国家级国际创新园建设对外科技合作服务平台。
  • 以企事业法人单位为主体申报,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70万元,不超过项目总经费(不包括前期费用)的50%;
  • 对中外两国政府合作共建的国际创新园服务载体和平台建设给予重点支持,省资助经费≤300万元。

    企业海外研发机构(企业海外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 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以收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或海外联合实验室;
  •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70万元,不超过项目总经费(不包括前期费用)的30%。

    相关项目的申报要求除本文重点介绍的内容之外,还要注意诚信、申报及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等方面的要求。大家在工作开展中如果需要提供项目申报服务或协助,可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

    江苏省(宜兴)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
    季中良:15261695158
    高小娟:1866129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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